3)第十章玩火_败家也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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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看你手中竹箫灵气逼人,实乃绝世佳品,五千两当给我吧,不收息钱!江横,拿银子,快,再晚就不赶趟了。”

  他这么一说,那侍卫小哥也有点懵,愣愣地把竹箫交给江横:“那,谢过掌柜了。”

  江纵松了口气,他赶紧把赚了的这烫手的五千两送出去,应该能抵消血光之灾了。

  ——

  江纵投出去的五千两果真抵消了一次霉运,上边下了命令,说体恤江家独担蜂蜜特供恐怕难以胜任,特命乐家承担一半,两家共同准备,在期限内交齐货物即可。

  说是合办,两家共同承接,可金水山的养蜂房就盖在那儿,两家不过是派几个人去山里监工,待一个来月罢了。

  这种费力不讨好的苦活累活,江家二叔全推给了江纵,乐家自然就推给了不受宠的乐连。

  瑾州的几位老祖宗留下了规矩,若谁家承接了皇家特供的生意,定要筹办酒宴,庆贺自家获圣眷殊荣。

  三日后,乐家和江家共同筹办酒宴,希望此次生意能圆满顺利。

  两家在迎春楼摆了几十桌,迎春酒楼上下三层全坐满了,雅间里还请了不少大小官员,二叔和三叔忙着招呼各位宾客,乐家的几位老爷也没闲着。

  乐老爷子拄着拐杖,颤巍巍地坐在堂中,小辈们挨个给老爷子磕头,说几句吉祥话,老爷子点了头,便能领个金馃子蹦蹦跳跳跑开。

  江纵从后厨拿了几片晶莹剔透的熏火腿,搁在嘴里,见乐连站在不起眼的角落里,便走了过去,格外熟络地把胳膊搭在乐连肩上,最后一片熏火腿塞进了乐连嘴里。

  “香吧?”指尖碰到乐连的嘴唇,江纵抽回手舔了舔指尖,笑问他,“你怎么不去坐?站这儿干嘛呢。”

  乐连像看苍蝇似的看着他,无奈摇头,只好把嘴里入口即化的薄片咽了下去,熏香四溢。

  他皱眉看着江纵这不检点的行为,叹了口气。

  江纵顺着乐连的目光看去,有位跟自己年龄相仿的青年在丫鬟簇拥下走进迎春楼。

  乐家大少爷仪表堂堂风度翩翩,举止优雅得体,一进来就吸引了不少夫人的目光,夫人们纷纷议论着,想把家里适龄的女儿嫁给乐家大少爷的不在少数。

  乐连静静伫立着,从角落里望着万众瞩目的大哥,他习惯了从角落里看着乐合,在乐家,光芒总是属于乐合,而他是阴沟里人人喊打的老鼠,卑微到尘埃里。

  “啊,这不你大哥吗。”江纵边舔指尖边漫不经心道,“人模狗样的,嗨,要不说人靠衣装马靠鞍呢,他算个什么歪瓜裂枣,你比他强多了,真的。”

  比起乐连,江纵更不喜欢他大哥乐合,本事不大脾气不小,屁大点事唧唧歪歪,自己没本事还善妒忌猜疑,前世跟他合作一次能气得江纵摔盆砸碗,折寿十年。

  乐连皱了皱眉。

  还从来没人这么说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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